第二条人身保险中,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 [详细]
2020-05-07 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现就人民法院适用2009年 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第二条【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对于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认定无效而适用保险法认定有效的,... [详细]
2020-05-07 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详细]
2020-05-07 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01投诉案例2019年 12月,保险消费者张某将发生单方事故造成损伤的车辆交给北京某汽车维修单位代办理赔,几个月后发现有其本人不知情的出险赔偿记录且造成续保保费上浮。02案例分析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索赔时一般由机动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机构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有的保险消费者在... [详细]
2020-05-07 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按照现行交强险限额的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属于医疗费赔偿的限额,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属于死亡伤残类的限...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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