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信银行长春分行为省内某大型出口企业办理仅凭指令货物贸易汇款入账业务,成功实现首笔外汇展业试点业务落地。这一业务切实为助力企业减负增效,降低运营成本提供了便利化服务,获得该企业高度评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中信银行总行作为首批试点银行之一开展外汇展业改革,创新探索了一套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展业框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真实性审核内涵,强化银行事前和事后环节管理责任,为事中差异化管理创造条件,提升银行自主风险管理能力,有力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的市场环境。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于2024年12月取得中信银行总行外汇展业试点资格批复,并同步报备国家外汇管理局试点资质。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中信银行总行的支持指导下,积极落实客户分级分类等外汇展业试点准备工作,2025年1月成功为某试点企业落地首笔外汇展业试点业务,该笔出口货物贸易企业仅凭指令即可办理汇款入账业务,无需提供贸易背景材料,在对企业“真了解、真信任”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化服务。
后续,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将继续有效落实外汇展业试点改革政策,借助中信银行总行的智能化展业系统,利用大数据做好客户的尽职调查、分类评级、外汇风险交易监测,持续扩围外汇展业试点优质企业客群,为更多吉林省外贸企业提供高质量、便利化的外汇金融服务,为区域内展业改革试点落实工作贡献中信力量。
来源:中信银行长春分行
初审: 董蕾
复审: 李超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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